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专区
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26年版)等三个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文本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31 19:45: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分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公平竞争,防范招投标风险,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庆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甘肃省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文本(2024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庆阳市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26年版)《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6年版)《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26年版)等3个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将标准文本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更新录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庆阳市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工作时,统一使用本次印发的标准文本进行编制,不得擅自删减、修改标准文本强制性条款。

二、各单位要重视对标准文本的学习和推广使用,组织招标、造价、项目管理等相关人员认真研学,确保准确理解、规范执行。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标准文本允许范围内补充项目专用条款,保证文件合法合规、严谨规范。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的标准文本正式启用,原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同时停止使用。对已发布了招标公告且未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可按原招标文件继续执行,尚未进入招标程序的项目,一律按本次印发的新的标准文本执行。

四、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审查全过程监督指导,对未按规定使用新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存在违规条款的项目,不予核准备案和发布招标公告,切实保障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附件:1.《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26年版).pdf

      2.《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6年版).pdf

3.《甘肃省(庆阳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26年版).pdf


 

 

           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