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庆阳亿润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西峰至东莞省际客运班线及其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六章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相关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依法对庆阳亿润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春庆运输有限公司、庆阳市宇星工贸有限公司、甘肃捷飞运输有限公司、庆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西峰至东莞省际客运班线及相关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现公告如下:
1.庆阳亿润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5月24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甘交运管许可庆字621002004053号),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车辆流失,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辆,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经多次整改仍未达标。
2.庆阳春庆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甘交运管许可庆字621002004028号),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车辆流失,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辆,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经多次整改仍未达标。
3.庆阳市宇星工贸有限公司,2011年8月9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甘交运管许可庆字621021001496号)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车辆流失,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辆,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经多次整改仍未达标。
4.甘肃捷飞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甘交运管许可庆字621023001023号)已于2026年1月5日到期未申请延续,同时,因经营不善车辆流失,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4辆,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经多次整改仍未达标。
5.庆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5月21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甘交运管许可庆字621000000023号)已于2026年7月25日到期未申请延续,同时,因经营不善车辆流失,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4辆,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经多次整改仍未达标。
6.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西峰至东莞省际客运班线2辆客车于2026年8月29日经营期限届满,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西峰至东莞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对庆阳亿润能源工程有限公司1辆危运车辆、庆阳春庆运输有限公司3辆危运车辆、庆阳市宇星工贸有限公司2辆危运车辆、甘肃捷飞运输有限公司4辆危运车辆、庆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辆危运车辆、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辆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公告注销(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公告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化大道46号(庆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大厅);联系电话0934-8225675。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
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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